文/何溢誠
台灣公共藝術推動迄今25年、總設置經費近百億元,卻疑由特定少數既得利益群體代辦、操辦、買辦,甚且國軍營區藝術品,包括陸軍六軍團指揮部龍山營區「國防巨輪」及「軍旅記憶」、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育勤營區「邁向勝利高峰」、航空特戰指揮部歸仁營區「護衛」等公共藝術「製品胚體」,皆自大陸廈門製造進口,完全失去設置公共藝術意義,以及扶植本土在地藝術家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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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監委范巽綠、蘇麗瓊、林盛豐的調查,文化部長年對公共藝術疑遭少數特定代辦壟斷等不合理現象未積極處理,有失主管機關立場,且未積極覈實建置專家學者名單、多層次揭露資訊、將違規廠商及委員分別列入採購黑名單及除名、落實迴避及旋轉門條款,裁判兼球員比比皆是,又一味以「皆未接獲檢舉或明確違法事證」、「已於各徵選方式簡章範本第廿條皆訂有迴避條款」消極回應,有嚴重違失。
統計數字顯示,公共藝術推動至110年,共完成2455件設置案、作品5126件,總經費99億餘元,但各界總批評製造無數公共垃圾、造成環境視覺汙染、少數團體壟斷、經費龐大浪費,不僅虛耗公帑,還有礙觀瞻,大多儼如堆置在外的廢棄物,尤其去年監委范巽綠等人也曾來到馬祖檢視,戰地觀光藝術裝置諸如問題亦列名在冊,一樣嚮往外國月亮比較圓、外來和尚會念經的連江縣府團隊,所籌劃主辦的馬祖國際藝術節雖未遭直接點名,然而一堆堆室內戶外的展品擺設,不僅難以產生共鳴,吸引外地遊客,亦為地方鄉親、業者所詬病,並飽受媒體批評,理應戒慎恐懼,以免重蹈覆轍,一干人等日後皆被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