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溢誠
監察院日前公布「近期地方巡察行事暦」,外(離)島地區訂於本(5)月4日到訪金門、11日蒞臨澎湖,除了巡查本務工作外並受理民眾陳情,以承《憲法》之遂行糾舉、調查等伸張正義的救濟作為,以保障國家及民眾的權益,但所安排的行程既然已出台灣本島,為何卻單單獨漏了馬祖地區呢?
之前馬祖駐軍遭爆料伙房沒肉可食問題,監察委員賴鼎銘等人以「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駐防官兵面臨缺糧問題恐影響戰力」為題發布新聞稿,並針對軍方未重視駐軍權益恐影響作戰士氣、離島物資短缺長期面臨困境、基本民生需求、戰備補給有無行政違失責任等情事申請主動調查,不單單只有軍方誤事,馬祖斷纜事件,導致全島居民幾乎斷網、斷訊,迄今數月亦仍沒完成修復,身為御史監委們難道不需要主動關心一下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的後續處置進度嗎?
另海巡署高階領導幹部離譜行徑,監守自盜偷竊軍用罐頭轉賣乙案,雖已訴諸法律懲奸除惡,但老鼠屎難得被揪出,依邏輯必有藏汙納垢未獲查處之貓膩,監察院明知馬祖地區有著諸多問題,巡察偏避開該地,是不敢查?或是不想查?還是奉命不能查?
五權憲法賦予的整飭吏治及肅貪防弊的監督權力,到底能否有其功能來彰顯存在價值,長年下來已倍受質疑,甚至被抨擊應該被廢除抑且自宮,尤其難昭公信的政治力大過於專業素養及醜陋現實,在在都讓監察作為流於形式,而漏查某事或某地,彷彿也就成了不痛不癢的閒話家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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