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何溢誠
去年九合一選舉一結束,法務部最高檢察署就公布賄選統計,查獲案件計有3756件,涉案人數5948人,成效斐然。
行之有年的民主自由,公平、公正、公開及盡乎全透明的選舉制度,仍然充斥著不法之徒,坊間台語順口溜:「選舉沒師父,錢砸下就有」。綜觀賄選的手法日新月異,除了常態的現金買票外,就連日常生活用品及疫情期間的快篩試劑、藥品(清冠一號)都成了賄選項目,依《選罷法》賄選罪及《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超過新台幣30元的金錢或等值物品即涉犯賄選條件,前述直接成了執法部門重點查緝對象。
遠在海之濱的外島連江縣竟也傳出校園賄選案件,國立海洋大學馬祖校區的行政人員覬覦大學新鮮人亦是首投族的懵懵懂懂,以免費機票及提供食宿誘惑,最終遭檢調查獲並判刑確定,在民主程序過程及為人師表上做了最壞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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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點名的候選人滑鐵爐名落孫山,也是預料中的事,身為民意代表根本為服務鄉里、為民喉舌,如若是類人員因使用不當手段而高票當選,俗云:「羊毛出在羊身上」,也必然會從你我身上,想方設法的再「貪」回去,如此惡性循環,將致使投機取巧的官員戮力於「私」,而難以著墨於「公」,全民應遵從廉能風尚,杜絕賄選歪風,才能形塑乾淨優質、為國舉才的健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