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管中閔
服役時年紀輕,年輕難免氣盛。有一次島上演習,我接到設在參三科的戰情中心電話,要我們(參四科)送一份資料過去。我整理好後拿到戰情中心,有位軍官說:怎麼那麼慢?我才開口解釋,一位平常脾氣暴躁的軍官忽然開罵:「不知道是那個王八蛋在參四科」。我一聽火氣立刻上湧,脫口而出:「我還不知道是那個共產黨在參三科」。一剎那間,整個戰情中心就_安_靜_了,所有人都抬起頭來看(瞪)著我。
以前「共產黨」三個字就是禁忌,更別說在軍中了;我很懊惱自己口不擇言,但還是裝作沒事的走出去。當天晚飯參三科的首席看到我就說:老弟,講話不要這麼衝,小心給自己惹麻煩。我忐忑了幾天,還好沒人找我麻煩。我這嘴快的毛病,即使一再提醒自己,但火氣一上來往往就控制不了(最有名的例子是 2013 年在立法院那句,這裡就不說了)。
1978-1980 是臺灣動盪而肅殺的幾年。一方面,美國突然宣布與我國斷交,而且廢止共同防禦條約,整個社會人心浮動不安。另一方面,當時政府試圖壓制已有風起雲湧之勢的黨外民主運動,引發朝野激烈衝突。臺灣就在外部衝擊與內部擠壓中,摸索著尋找自己的出路。
先是,前高雄縣長余登發於 1978 年因涉嫌叛亂被捕。此事斧鑿斑斑,黨外人士遂於 1979 年初在高雄縣橋頭鄉示威,聲援余登發,桃園縣長許信良也因此被彈劾去職。隨後美麗島雜誌社成立,並進行全島串連,最終引爆了 1979 年 12 月 10 日的高雄「美麗島事件」。兩天後,情治單位全島搜捕黨外人士,只有施明德一人逃脫,但他最後仍於次年初被捕。1980 年 2 月 28 日更發生了駭人聽聞的林(義雄)宅血案,僅林家長女得以身免。因為這一連串事件,整個社會瀰漫著尖銳對立,山雨欲來的氣氛。
我和比較談得來的友人,包括編「東湧日報」的政戰預官,聚在一起聊天時總圍繞著這些話題。我們年輕識淺,但還是很認真的交換想法。在外島的一大困難是,資訊既不即時,也不完全(島上只有兩三種報紙)。我多了幾次返臺的機會,回引時就會帶各種黨外雜誌(「八十年代」,「美麗島」或「亞洲人」等)和他們分享。那時軍中嚴禁這些雜誌,但年輕時那管這些,我照帶不誤,大家也照樣傳閱。
美麗島事件的軍法大審於1980 年 3 月 18 日開始。報章連日鉅細靡遺的刊載法庭的審訊過程,那些論辯內容對我有如震撼教育。我相信那場大審最終成為很多人的民主啟蒙,也是臺灣民主運動的重大轉折。當時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張施明德進入法庭時的照片,他手插褲口袋,嘴角帶著一絲微(冷)笑,有著「橫眉冷對千夫指」的氣勢。施明德後來在《能夠看到明天的太陽》一書中也說,他在軍法大審時就如「死士在叫陣」一般。
當年軍中多數人對美麗島事件都抱著嚴厲的態度,我們幾個雖有不同看法,但儘量避免與其他人爭執。大審結束後,韓主任問我對判決的想法,我大膽的說:最多判 15 年。我沒解釋,因為不方便說出理由:大陸那時剛判了(以數篇大字報挑戰中共統治的)魏京生 15 年徒刑,我認為政府會設法顯示自己比較「寬大」。結果我猜錯也猜對了。一個月後判決公布,除了施明德是無期徒刑,其餘人刑期最長的是黃信介的 14 年有期徒刑。
大審那段時間,我正應「東湧日報」的編輯友人之邀,將自己寫的一些心情與詩,整理成如同日記一般,以「一九八0手記」為題在該報連載。我覺得我該寫下自己對軍法大審的心情,以免以後不復記憶。我於是在 3 月 20 日的手記留下一段文字:「陽光停息,大地震動,在一九八0的某處,苦雨正在下降。有時不免驚懼的懷疑,這個年代是否已成虛構的一部份」。此後多年,我從未忘記自己寫過的這段話。
(照片第一張是 2018 年施明德回憶錄出版時與施先生合影,第二張是那天與當年幫他整容的張溫鷹市長合影,最後是「一九八0手記」的一個片段)。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