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建維
近日由金門立委陳玉珍、連江立委陳雪生主提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再度引起離島地區高度關注與社會議論。然而,在一波接一波的政治操作與紛擾中,有一件事值得我們深刻反思:這部本為促進離島特殊發展需求、富彈性的法律,怎會在實務與政治操作中,變成一場「離島自己都不知道在修什麼」的鬧劇?
《離島建設條例》自制定以來目的清楚,就是針對離島區域之產業發展、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等提供必要的建設與輔導措施,本質就是鼓勵彈性與特殊性發展的法源依據。然而,當修法草案一出,從自由貿易示範區的開放,到引進境外投資與操作人力等敏感條文的提出,社會立刻出現疑慮與批評,指向該修法可能帶來產地規則、國際貿易與安全風險等負面效應,質疑修法並未充分討論。
可笑的是,這場看似「為離島量身定做」的修法,直到最近仍有官員指出金門、連江兩離島地方政府對實際修法內容「一無所知」。如此荒謬之處,不僅不符合民主程序的基本要求,更像是將立法當作黑箱操作的舞台。
更讓人費解的是,在這種政治與法制混亂之際,連江縣府對於外界這種嘲笑式的批評竟然沒有任何公開回應。我們不禁想問,究竟是地方政府沒有資源或能力,還是真如外界所言「離島無能人」,被社會檢視與質疑時竟完全不回應,這樣的沉默究竟是智慧的忍耐還是無言以對?行政與代表地方發聲的縣長與縣府團隊,是否該檢討並正視這樣的溝通落差?這並非個人攻擊,而是責任所在。
事實上,不只是離島建設條例修法本身引發議論,連帶近期《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也讓連江縣等離島地方陷入統籌分配款反而「不增反減」的窘境。中央財政部基於計算公式納入全國人口與土地總量,結果導致離島分配款降低,讓原本自籌資源就不足的連江縣面臨更大壓力。
縣長王忠銘對此表達憤慨並要求修正,但背後是否也折射出地方政府在立法與政策資訊掌握、溝通上的不足?值得地方決策者深省。
實際上,法案的修正不應只是政治表態或權力操作,而是要真正從離島居民的實際權益出發,找出一套既積極開放、又能有效管理的模式,兼顧發展與風險、創新與安全。不能讓條例成為片面炒作的工具,而失去它原本促進離島福祉的立法意義。
更有必要提醒的是,地方與中央代表不該各自為政。就像這次風波中牽涉的立委陳雪生與縣長王忠銘,關係緊密固然是地方政治的常態,但這樣重大且牽涉地方未來發展的法案,縣府與立委是否真的有充分溝通與共同商量並理解細節?如果沒有,那麼外界的質疑與嘲笑也就不無道理。如此重要的修法,不應只是政治文宣與空洞承諾,而是需要縣政府、民意代表與地方居民協商共識、共同背書。如今卻讓外界看了「笑話」,恐怕不是誰的美意。
離島發展需要有彈性的法令,更需要透明與負責的程序;需要在法規修正時,就讓當地政府與民意充分參與、充分理解,而不是等到外界大聲批評才匆匆回應。否則,離島再多的彈性與特例,也只能成為笑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