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韓進
之前於馬祖通訊社撰稿【不遑多讓的馬祖「幽靈人口」】一文後,馬祖日報邱社長同感選舉「幽靈人口」議題值得以社論【正視幽靈人口對地方選舉的影響】進行探討!再談眾所矚目的選舉「幽靈人口」,從金門到馬祖,讓馬祖日報用社論犖犖扯談,卻沒有之前大肆反賄選的福建省檢調與法院大作文章,讓人感覺有貓膩及蹊蹺?
之前,金門地檢署及金門高分院分別,對被起訴已當選就職的縣議員,宣佈楊育菡當選無效必須去職!讓已落選票數少於楊的由落選人吳佩雯遞補為本屆金門縣議員。關鍵在於因為這位曾受惠於高雄張姓男子,罪名與選舉「幽靈人口」有關,即便是張男曾在金門落腳與工作,即便設籍金門理由與希望取得金門設籍享有金門縣民的福利有關。因為當事人並沒有常住金門且曾經收到金檢書函警告已被列入選舉「幽靈人口」,但2022投票當天還是前往金門投開票所投票,因為「罪證確鑿」,被起訴與被求刑,經過司法的審判且定讞,不僅讓當事人吃上官司,讓穩當選的議員「得不償失」!
所以借題發揮,不可諱言在馬祖因為某些關係,被認為類似張姓男子的選舉「幽靈人口」只多不少,可惜這一回馬祖日報還是「點到為止」,並沒有「危言聳聽」。在繼續撰稿之前,馬檢好像沒有起訴在馬祖的選舉「幽靈人口「案例,所以即便馬報社論「苦口婆心」奉勸檯面上政客們意圖以豢養「幽靈人口」讓自己高票當選,實質上已完全符合「幽靈人口」牴觸選罷法的民眾,因為都能順利投票且沒有被起訴,或許渠等認為2026可以繼續投票,所以即便馬報用社論呼籲正視幽靈人口對地方選舉的影響,本人認為仍是正「言者諄諄 聽者藐藐」,馬祖的選舉「幽靈人口」很難完全杜絕。
因為攸關選舉「幽靈人口」的防杜必須從「戶口普查」開始,正本清源讓原本是馬祖的居民尊重其設籍,即便其已遷居到台灣的事實,但依規定需要有在馬祖至少三個月事實,才能依規定取的投票資格;其次是落腳馬祖打工與營生台籍人士,基本上已是馬祖新住民,但是如果涉及與特定候選人有賄選的跡象,必須給予嚴懲不貸;至於因為服務公部門如海巡署官兵與警務人員,乃至公教人士,基本渠等願意把戶口遷到馬祖也不應該列為選舉「幽靈人口」,檢調單位鼓勵「吹哨者」透過檢舉揪出想藉身分圖謀候選人的賄選金額,如果有這方面的關卡設限,想要藉「幽靈人口」身分收受橫財終會嘗到惡果。至於海大分校的學生尤其要給予輔導,之前金門大學就有多名學生被起訴求刑,海大坂里分校的台籍師生也要自我警惕與千萬別沾染選舉「幽靈人口」。
馬報提到候選人不動員幽靈人口,就不會有幽靈人口問題,但只寄託候選人的自律,難以真正阻擋幽靈大軍跨海登陸,因此金門馬祖等離島縣市幽靈人口的問題,除了候選人的自律,也需要檢調的他律。我們期望檢調對於幽靈人口能夠嚴抓嚴打,不要讓候選人心存僥倖,確保選舉的正確公平。大哉斯言,只是期待候選人自律無異是緣木求魚,畢竟參選的各位大大哪個不想當選,有機會爭取一狗票選舉「幽靈人口」,心存僥倖者所在多有,或許只社論呼籲效果有限,如果在選前與所有候選人簽下嚴格婉拒選舉「幽靈人口」介入選舉公約,只要有人違反公約者經查證屬實,今後不得參選的嚴厲代價,或許才是打擊選舉「幽靈人口」最務實之道!
以上言論不代表馬祖通訊社立場